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的意见》(浙人社发〔2022]16号)有关要求,我单位拟于2026年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社会人员
二、收费标准
职业名称 | 级别 | 收费标准 单位:元/人 | ||
理论 | 实操 | 合计 | ||
老年人能力评估师 | 三级 | 35 | 280 | 315 |
健康管理师 | 三级 | 35 | 180 | 215 |
婴幼儿发展引导员 | 四级 | 35 | 180 | 215 |
婴幼儿发展引导员 | 三级 | 35 | 280 | 315 |
三、申报方式
(一)报名网址
浙江省职业能力一体化工作平台
https://zynl.rlsbt.zj.gov.cn/002/client/index2.jsp
(二)注意事项
1.同一考生同一批次只能报考一个职业,不能重复申报
2.考生请参照《浙江省职业能力一体化工作平台个人报名流程》完成报名,同时请提前确认是否已完成实名注册认证,如未完成认证将影响证书生成。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施老师 13736010345